本报5月8日讯(记者 肖军 通讯员 米承实 赵斌)5月5日,辰溪县纪委、县财政局通报了今年一季度“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对支出超预算的县能源办等12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辰溪县反“四风”求实效。他们严控“三公”经费,出台了“厉行节约、严格公务支出管理的规定”,根据各单位历年开支情况,明确了“三公”经费底线。同时,重点管好“嘴”,规范公务接待。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接待用餐一律在食堂,没有食堂的一律按规定用餐,不得超标,并倡导“光盘”。严禁机关单位相互宴请,机关单位检查、衔接工作时不能接待宴请,乡镇不能在县城搞公务接待。所有公务接待用公务卡结算,严禁用现金结算和签单。
铁律之下,辰溪县一季度“三公”经费总支出大幅下降。但个别单位存在公务接待费控制不严、报账不规范、支出超标等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县里决定,对一季度“三公”经费总支出超过控制数50%的7家单位由财政停止其“三公”经费报账,对一季度公务接待经费超过控制数50%的5家单位由财政停止其公务接待经费报账。同时,由县纪委、县财政局对一季度“三公”经费超标单位进行剖析,对违反财务制度报销的资金予以全额收缴,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经办人进行严肃查处。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肖军 米承实 赵斌
编辑: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