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9日讯(记者 曹娴 通讯员 彭小云)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相关负责人日前向记者介绍,该厅已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将施工招投标、相关中介机构选取等权力下放至县一级,增加省厅对项目设计成果实地核查等内容,强化省级监督管理。
此次出台的《湖南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重点在3个方面简政放权。一是相关中介机构的选取下放县级土地整治机构。二是省里不再硬性规定具体招标方式,将具体招标方式的确定下放至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但规定分批次在统一时间段内开展招投标,并由省土地整治局对标段的划分是否符合要求和发标工程量是否与设计一致进行严格把关。三是将工程验收权下放至县级土地整治机构,市级国土资源部门项目初验权下放至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省厅项目验收权下放至市级国土资源部门,省厅实行项目验收备案和质量抽查。
新的管理办法增加了两项监管措施,明确由省土地整治局对相关中介机构和施工单位进行备案管理和诚信考核,加强从业管理,提高从业质量;由省厅组织对设计成果进行实地核查,防止弄虚作假,提高设计质量。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曹娴
编辑:王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