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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司负责同志解读《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

来源:发改委 编辑:刘飞越 2014-05-13 11: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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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4日,国务院以国函〔2014〕46号文正式批复《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地区〔2014〕840号正式印发了《规划》。出台并组织实施《规划》,推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是深入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大举措,对于探索大湖流域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新路径,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和长江全流域开发开放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理解《规划》编制背景、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推动《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负责同志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了解读。

  问:《规划》编制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洞庭湖地跨湖南、湖北两省,湖区范围包括湖南省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长沙市望城区和湖北省荆州市,共33个县(市、区),面积6.05万平方公里,2013年末常住人口2200万,地区生产总值7152亿元。洞庭湖是我国第二大淡水湖、长江中下流地区最大的调蓄性湖泊和亚洲最大的内陆湿地,是长江流域综合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棉、油、畜禽、水产品生产基地,素有“鱼米之乡”和“天下粮仓”的美誉。但近年来,受江湖关系、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等多重因素影响,洞庭湖湖泊日益萎缩,已由洪涝灾害频发演化为趋势性缺水,低枯水位期提前,长江年入湖水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恶化,湿地萎缩,加上农业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增加,导致湖体自净能力降低,水质总体呈中营养状态,工农业生产用水特别是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湖区农业比重大,农村人口多,“三农”问题突出,生态保护区、蓄滞洪区发展制约因素多,基础设施滞后,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不高,地方财力比较薄弱,湖区已从历史上的富庶之地变成发展较慢、相对落后的地区。

  国家高度重视洞庭湖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务院领导同志专门就加快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国发〔2012〕43号文明确提出要“推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2013年5月,经报国务院批准同意,我委将编制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列入2013年区域规划审批计划。

  建设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统筹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利于建立新的江湖平衡关系,保护和修复湖泊生态系统,保障长江流域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有利于巩固提升湖区粮食主产区地位,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有利于平衡区域利益关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探索大湖流域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新途径,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加快中部地区全面崛起和长江全流域开发开放。

  问:《规划》特点主要体现在哪些地方?

  答:《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特别是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总体部署,牢牢抓住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条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着眼于新形势下促进中部地区又好又快发展、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明确提出了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重大任务,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有非常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概括起来,《规划》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把坚持生态优先作为规划重心。生态优先是在综合分析洞庭湖区比较优势和发展背景的基础上,对洞庭湖区作出的重要战略选择,这既符合国家从宏观层面对洞庭湖地区提出的总体要求,也是洞庭湖区实现崛起的有效途径。《规划》从这一战略选择出发,把生态优先作为重要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对有关重大生态建设项目作出了安排。

  二是把坚持民生为本作为规划主题。《规划》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保障城乡饮水安全、建设绿色生态乡村、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内容为着力点,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明确了相关具体要求和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

  三是把坚持协调发展作为规划主线。《规划》立足洞庭湖区特点和比较优势,积极探索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路子,紧扣“两型”引领,以农业产业化致富农民,以新型工业化提升农业,以新型城镇化带动农村,以信息化促进融合发展,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和大湖地区“四化”同步发展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

  四是把坚持改革创新作为规划着力点。《规划》既是发展的规划,更是改革的规划。针对洞庭湖区存在的制度性约束瓶颈较多、体制改革亟待深化的问题,《规划》把深化推进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放在突出位置,明确提出将坚持改革创新作为基本原则,鼓励和支持先行先试,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探索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增强洞庭湖区绿色发展内生动力。

  问:《规划》对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战略定位和主要任务是怎么考虑的?

  答:《规划》在充分考量洞庭湖区发展现状、比较优势和区位特点等现实条件的基础上,在广泛征集相关方面专家和地方意见的基础上,明确了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五方面的战略定位。一是全国大湖流域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二是保障粮食安全的现代农业基地,三是“两型”引领的“四化”同步发展先行区,四是水陆联运的现代物流集散区,五是全国血吸虫病综合防治示范区。

  依据战略定位,《规划》分别从水域生态修复、产业转型发展、宜居家园建设、民生事业改善、基础设施支撑5个方面提出了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重点方向和主要任务。

  水域生态修复。提出要尊重自然规律,积极应对江湖关系新变化,着力改善江湖关系,构建河湖健康体系,全面提升防洪减灾能力,建立可持续的和谐人水关系,重现浩渺秀美的洞庭湖。产业转型发展。要求立足湖区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加快形成特色鲜明、优势明显、与生态经济区定位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通过建设高标准农田,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国有农场现代农业示范,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通过推动产业园区化、园区专业化,实现工业集聚发展、错位发展和转型升级。充分发挥湖区区位交通优势和历史文化生态优势,全面提升现代物流业,积极发展文化旅游业。宜居家园建设。明确要进一步优化城镇发展格局,高起点规划建设具有湖乡特色的生态城镇和新农村,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家园,再现“八百里洞庭美如画”的秀美景象。民生事业改善。强调更加注重以人为本,优先解决血吸虫病防治、城乡饮水安全等突出民生问题,加快发展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努力建设和谐安康美好新洞庭。基础设施支撑。提出要坚持科学规划、突出重点、适度超前,统筹推进能源、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经济区建设基础。加快形成以湖区中心城市为枢纽,以环湖公路为纽带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合理利用传统能源,支持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完善能源输送通道和储备体系。加快建设“数字洞庭”,推动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建设各领域融合发展。

  问:规划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有哪些具体安排?

  答:《规划》明确鼓励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积极推动创新生态经济区建设体制机制。主要体现在如下五方面:

  一是创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机制。主要包括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基础上,积极探索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多种途径和方式,鼓励和引导利用低丘缓坡,对荒坡、荒地实施成块连片开发,多种手段盘活现有土地资源,促进集约节约用地。支持开展资源使(取)用权和节能量交易试点;同时,探索生产生活生态分质用水等用水管理制度以及推进实施重大节能技术改造和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

  二是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以生态文明理念,积极推进重点河湖治理,完善河湖管理和保护机制,落实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加强入河湖水质水量统一管理,推进落实入河湖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推动建立生态经济区绿色政绩考评体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探索建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支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三是创新强农惠农富农长效机制。着力突出湖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作用,积极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支持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加快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农村综合产权市场建设,开展整合涉农项目资金试点,积极发展各类农业保险,探索建立和完善洪水灾害保险制度和蓄滞洪区防洪补偿机制。

  四是创新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以推进“四化”同步发展为出发点,统筹城乡规划建设,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转移支付与城镇吸纳农村人口相挂钩的激励机制,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支持益阳东部新城等符合条件的地方开展城乡统筹示范。

  五是创新投融资机制。洞庭湖区的建设与发展离不开各类资金的注入与科学使用。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投融资机制,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规划》明确要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支持重大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信息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合理确定中央和地方投资分摊比例,适时适度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探索地方政府发债、社会资本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拓宽城乡建设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开展以特许经营权、林地、矿山使用权抵押贷款、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试点。

  问、如何推动《规划》贯彻落实?

  答:《规划》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密切合作,确保相关任务和目标顺利实现。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湖南、湖北两省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积极借助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大力对《规划》进行宣传,增强地方各级政府对《规划》重大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实施规划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特别要重视认真听取基层政府、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国家有关部门以统筹研究,切实把《规划》贯彻好、实施好。

  二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规划》贯彻落实的体制机制。湖南、湖北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批复精神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合作机制,根据《规划》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编制实施重点领域专项规划,落实协调推进机制,抓紧推进重点工作和相关项目实施。完善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规划》实施中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要强化指导,积极稳妥落实《规划》明确的各项政策。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在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合力解决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要开展监督,结合实施情况适时开展对《规划》评估。我委在《规划》实施中负有重大责任。我们将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会同两省人民政府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推动洞庭湖区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规划》为我们描绘了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美好蓝图。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湖南、湖北两省湖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将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好,为推动湖区实现跨越式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区域协调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发改委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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