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3日讯(姚学文 陶芳芳 吴希)今天,记者从长沙市教育局获悉,为了给千万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开辟绿色通道,方便其入学,该局日前联合长沙市各区县共同制订了《长沙市城区2014年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指南》。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在长沙城区公办小学就读,须年满六周岁,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当地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户口簿、身份证、出生证、本市从业证明(合法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本市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和学前教育证明,由住所所在地的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就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长沙城区公办初中,凡已在长沙城区小学取得学籍的学生,可就地申请,按照一视同仁的原则同等享受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的招生录取政策。在外地小学毕业后,要求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入读长沙城区公办初中学校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当地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户口簿、身份证、本市从业证明(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本市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的学生手册等资料,到住所所在地的区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由区教育局统一进行微机派位。需读长沙城区高中的,凡已在城区初中学校取得学籍的学生,可以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同等享受长沙高中的招生录取政策。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后,要求随父母在长沙城区就读高中的,到长沙广播电视大学参加外地回长生报名,参加长沙城区中考,再参加长沙高中阶段教育的招生录取。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姚学文 陶芳芳 吴希
编辑: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