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抢险首推合同制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醴陵“泰华建设”组建逾100人固定抢险队伍
本报5月24日讯(记者 柳德新 实习生 汤晓旭 通讯员 杨粲)醴陵市在全面落实防汛抗灾责任制、抓好群众性防汛抢险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在全省首推防汛抢险合同制:由醴陵市水利局与泰华建设工程公司签订防汛抢险工作合同,由该公司全面负责水利工程抢险任务。据省防指介绍,这是我省防汛抢险领域首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探索防汛抢险专业化新路子。
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力大多外出打工,醴陵市在防汛抢险方面存在人员难组织、难调遣、难培训的问题。特别是在去年处理该市东源冲水库突发险情过程中,由于群众性抢险队伍一时难以组织调遣,醴陵市防指利用醴陵市泰华建设工程公司高科技抢险设备和专业队伍,成功排除水库险情。
借鉴东源冲水库抢险成功经验,今年醴陵市防指研究决定,市水利局与泰华建设工程公司签订防汛抢险工作合同,由该公司全面负责水利工程抢险任务。合同规定:由醴陵市泰华建设工程公司负责组建100人以上的固定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防汛抢险机械设备,一旦有险情,人员和装备必须2小时内到达抢险施工现场,确保第一时间排除险情;醴陵市水利局负责抢险技术指导,给该公司支付一定的专业抢险服务金和实际工程费用。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柳德新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