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长沙5月27日专电(记者 丁文杰)为了加强对公车的监督管理、防止公车私用,湖南耒阳市近日对全市658辆公车全部张贴“公务用车”的标识,标识上不仅印有大号的“公务”字样,还标明监督电话,如果群众发现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可以随时拨打电话进行举报。
记者了解到,耒阳市此次张贴公务用车统一标识的车辆,涉及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所有公务车辆,公检法司等单位已喷涂明显标识的执法车辆,可不张贴标识,但需报耒阳市纪委党风廉政室备案。耒阳市纪委常委陈列祥介绍,经前期核查,耒阳市核定编制公车数量为658辆,涉及到108个单位和36个乡镇,这些公务用车已在5月21日前全部张贴了公车标识。
记者看到公车标识上印有“耒阳市公务用车”字样,中间椭圆形区域印有大号的“公务”字样,下方还有监督电话。公车标识的背面印有公务用车六严禁:严禁用公车参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旅游、扫墓、接送子女上下学、接送亲友办私事等非公务活动,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未设专职司机的要指定专人驾驶),严禁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严禁将公车停放在各类娱乐场所,严禁节假日期间使用公车,严禁损毁公车标识。
陈列祥介绍,凡是有牌不挂、拒贴标识的,市纪委将视其情节对其公务车辆进行封存。此外,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出车派遣制度,对所有张贴“耒阳市公务用车”标识的车辆,必须由本单位专职司机持证驾驶。同时,实行公车双休日、节假日封存制度。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丁文杰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