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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私营和私营单位人员工资水平如何 省统计局发布数据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肖建生 编辑:王娉娉 2014-05-29 09: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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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8日讯(记者 肖建生 通讯员 徐林)据省统计局5月27日发布的数据,2013年,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2726元,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为27637元,与国家统计局同日发布的统计数据相比,我省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和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我省非私营单位,特别是国有垄断行业从业人员的工资大大高于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工资水平,显示了我省工资结构的不合理。

  2013年,全省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分别是:农、林、牧、渔业为21744元,采矿业为37388元,制造业为43364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为51783元,建筑业为36994元,批发和零售业为38644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为49590元,住宿和餐饮业为29930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54344元,金融业为77457元,房地产业为42022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35201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为47100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为27238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为34550元,教育为41389元,卫生和社会工作54704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8837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7143元。

  2013年,全省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分别是:农、林、牧、渔业为23363元,采矿业为33314元,制造业为27287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为32001元,建筑业为29932元,批发和零售业为23271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为25321元,住宿和餐饮业为23264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35898元,金融业为26735元,房地产业为29032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24571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为34857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为24813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为26474元,教育为31969元,卫生和社会工作为32314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为24419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为16421元。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肖建生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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