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石月)昨日,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长沙市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可通过信函、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长沙市拟对外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共计180项,在原政府令公布428项的基础上精简了248项,精简比例达58%。具体为:拟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145项;拟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35项;拟不对外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10项;拟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40项,有22项前阶段已经下放;拟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80项,有17项前阶段已经取消;拟调整为“政务服务”的项目92项;拟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的项目45项;垂直管理单位行政审批项目31项,建议调整为其他事项的项目12项。其中,拟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资格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认定(三级及三级以下);保安员证核发;移植古树名木审批;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设立;餐饮服务许可;药品经营(零售)许可等。
目前,《长沙市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征求意见稿)》已经合法性审查、咨询论证。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可通过信函、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便于反馈工作情况,请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公示时间:2014年5月30日—6月3日;联系电话0731-88667447;传真:0731-88667450;电子邮箱: cssgbgs@sina.com。(目录详见长沙市政府门户网)
相关链接
长沙市市本级拟新增的
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5项)
1.1亿美元(不含)以下的鼓励类和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2.校车运营单位的设立审批
3.校车使用许可
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5.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认定(三级及三级以下)
6.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7.校车驾驶资格审批
8.保安员证核发
9.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10.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及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1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12.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
13.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
14.经营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15.湘江流域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审批
16.移植古树名木审批(包括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迁移审批以及城市以外的二级古树名木迁移审批)
17.植物园设立许可
18.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
19.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设立
20.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的设立、变更、兼营、兼并或者合并、分立审批
21.拍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
22.开办视频点播业务(乙种)审批
23.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拍摄馆藏三级文物审批
24.餐饮服务许可
25.放射诊疗许可
26.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27.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销售许可证发放
28.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29.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
30.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3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核发、变更、换发、补证、注销)
32.药品经营(零售)许可
3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邮寄)证明》许可
34.运输、携带国家和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审批
35.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内特许经营许可证审批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石月
编辑:王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