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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告御状” 最高人民法院首次视频接访湖南当事人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何淼玲 编辑:王娉娉 2014-06-18 11: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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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7日讯(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何鑫)今天,一场特殊的上访,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室进行——最高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首次接访湖南当事人。73岁的李某,在“家门口”与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面对面”对话。

  “您好,我是最高法院接访人张卫兵。您有什么问题,现在可以说。”

  上午8时30分,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张卫兵,与上访当事人李某“面对面”出现在视频中。对方画面的背景,是最高人民法院接访大厅。

  李某略显激动地说:“张法官,我现在简单阐述下我要跟你反映的情况。”

  张卫兵法官认真听取李某的诉求。通过一个多小时一问一答的释法明理,李某非常满意。他说,从没想到会以这种便捷方式,与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直接对话交流。

  原来,李某因挪用公款罪,于2004年12月21日,被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不服一审判决上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3月17日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李某不服继续申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0月28日,再审改判李某有期徒刑10年。

  2009年12月30日,李某被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假释。出狱后,李某仍不服,于2013年9月两次进京上访。

  今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开通运行。李某再次向最高人民法院网上申诉信访平台提交材料,要求对该案进行复查。

  承办法官查阅材料,并征得李某同意,最高人民法院联合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启动了此次远程视频接访。

  天心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李榕介绍,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开创了一种特殊的绿色信访模式,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申诉的诉累和经济负担,提高了办案效率。此举也是法院运用信息化手段,就地化解社会矛盾、为民司法的创新之举。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查后仍不服的,可向一审法院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最高人民法院通过视频接访。如果当事人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一般在7天之内,可以安排直接视频接访。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何淼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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