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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严惩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礼壹 刘洪 杨军 编辑:王津 2014-06-24 09: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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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3日讯(李礼壹 刘洪 杨军)近日,沅江市琼湖街道纪工委对新兴社区干部王某挪用拆迁安置费,进行立案调查。据了解,今年4月底至6月中旬,该市已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案件109起,涉及人员86人,问责处理干部8名,收缴清退违规收取资金88万余元。

  4月14日,沅江市琼湖镇动物防疫站将生猪补贴与生猪检疫费收取挂钩,提前收费、超标准收费以及搭车收费的问题被曝光。该市调查核实后,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撤职、免职、行政记过等处分,并将超标准收取的21.6万余元全部退给了养殖户。该市从4月28日开始,在全市开展“落实惠民政策、维护群众利益、端正干部形象”主题活动,坚决纠正和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沅江市各级各部门就落实惠民政策、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大讨论。在此基础上,由市纪委、监察局、作风办等部门联合成立工作小组,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大排查,重点排查近3年是否存在乱收费、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违纪违法行为。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明确整改任务及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对查处的案件,还实行责任倒查,一案双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据了解,目前全市已有53个单位的126个问题进入台账,现已整改105个,办结率达83%。

  该市还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把问题整治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特别注重在工程项目招投标、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等方面,形成较健全的监督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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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礼壹 刘洪 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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