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4日讯(记者 李勇 通讯员 唐龙海)记者今天从省人民检察院举行的“举报宣传周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6月至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精神,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329件176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00人(含厅级领导干部1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亿余元。
“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和监督对职务犯罪的查处发挥了重要作用。”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王东晖介绍,近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3864件,其中贪污贿赂线索1279件,渎职侵权线索563件,这些线索,成为全省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重要来源。
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15件1211人,其中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60人(含厅级领导干部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亿余元。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培训补贴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9个领域渎职侵权犯罪的小专项行动,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14件555人,其中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40人(含厅级领导干部5人)。查办的典型案件主要有:省交通厅原党组书记陈明宪、原副厅长李晓希、邹和平特大受贿案;醴陵市委原书记蒋永清贪污、受贿案;怀化市政协原副主席杨冬英涉嫌滥用职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涟源市教育局原局长曾跃明、原副局长邓光武等8人滥用职权、受贿系列案等。
在查办案件、形成震慑的同时,省检察院还制定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优化我省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并结合执法办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去年6月至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预防检察建议618件,开展预防调查341件,开展犯罪分析401件,开展警示教育1338次,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1609人次。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勇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