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8日讯(记者 张尚武 柳德新 通讯员 罗云峰 尹志伟)据省财政厅网站今天公布,2014年湖南省省级“三公”经费预算为8.57亿元,比2013年减少1600万元。
根据中央和省政府部署安排,经省财政厅汇总,湖南省本级部门,包括省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公共财政拨款(包括公共财政经费拨款和纳入公共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57亿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3亿元,因公出国(境)费0.4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64亿元。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尚武 柳德新
编辑:王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