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2日讯(记者 陈勇 通讯员 罗政 陈林霄 周倜)记者今天从省民政厅了解到,该厅会同省财政厅当日下拨了救灾资金1.1亿元,用于6月中旬以来我省遭受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地区的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因灾死亡人员家属抚慰。
6月中旬以来,我省多次遭受暴雨洪涝灾害侵袭,其中“6·19”、“7·11”两次灾害过程尤为严重,共造成14个市州98个县市区近700万人(次)受灾,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灾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专门批示省民政厅要求做好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和孙金龙、陈肇雄、张文雄、盛茂林等省领导亲赴灾区一线查核灾情,指导救灾工作。省民政厅迅速行动,积极应对,启动应急响应,派出30多个工作组赶赴重灾区查灾核灾。
截至目前,省民政厅已累计下拨中央和省级救灾资金2.28亿元,并调运救灾棉被5.3万床、帐篷2000顶等救灾物资到重灾区。
省民政厅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严格按照灾后评估工作有关要求,进行深入细致的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切实摸清救助底数,为后续救助工作打牢基础;要及时下拨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救助工作不漏一户一人;要抓紧开展灾后重建,迅速组织力量进一步摸清房屋倒损底数,合理制定重建方案,抓好政策资金整合,不等不靠迅速开展灾后重建,确保倒房群众能在春节前入住新居;要强化救灾款物管理,开展救灾资金款物管理使用督促检查,确保救灾款物及时如数落实到灾民手中。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勇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