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8日讯 (记者 陈勇 通讯员 罗政 周倜)记者今天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民政部近日下拨我省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3亿元,主要用于“7·11”暴雨洪涝灾害重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帮助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我省“7·11”暴雨洪涝灾害发生后,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灾情紧急启动国家IV级救灾应急响应。省民政厅针对自治州、怀化、益阳灾情启动III级救灾应急响应,并根据灾情发展,将救灾应急响应提升至II级,及时下拨救灾棉被11000床,帐篷400顶,省财政厅累计下拨6200万元应急资金,确保灾民基本生活。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勇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