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医保将获适当补助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敏 刘璇 编辑:杨洁 2014-07-30 08:56:25
时刻新闻
—分享—

  本报讯(记者 朱敏 实习生 刘璇)近日,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困难企业退休退养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奖补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各统筹地区困难企业退休退养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给予适当补助。

  《办法》明确,奖补资金实行因素法分配,主要考虑各地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人数、职工医保参保率、基金征缴情况、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待遇标准规范情况、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情况、付费方式改革进展情况等7项因素,按照“奖补资金考核指标评分标准”进行考评,提出奖补资金分配方案。

  《办法》规定,每年5月底前,各市州本级、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准备上报奖补资金申请资料,汇总后,于每年6月底前上报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各地考核评分情况作为申请资料的附件,须由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

  《办法》规定,各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健全奖补资金管理工作监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或违规使用奖补资金的,一经查实,省财政厅将追回奖补资金,取消其下一年度奖补资金分配资格,并依据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敏 刘璇

编辑:杨洁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