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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警方详解便民利民新措施 13类出国境申请就近办理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颜家文 编辑:胡弋 2014-08-02 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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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颜家文 通讯员 余纪元 施亮

  “三投靠”可直接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户籍证明可按需办理……7月1日,长沙警方推出了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十二项便民利民措施”。新措施执行一个月以来,受到广大市民的普遍欢迎和赞扬。但部分市民由于未能及时、全面准确理解,难免跑了些冤枉路。昨日,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对市民最关注的办理户口或护照、新生儿落户等便民利民新措施进行解读。

  记者还获悉,从8月1日起,13类出国境申请可就近到城区公安分局办理,包括护照,赴港澳旅游、探亲、商务、逗留、定居及其他申请,赴台湾旅游、探亲、居留、经贸交流、定居及其他申请。

  “三投靠”落户派出所就能办好

  下放户口受理审批权限。将务工人员落户、投资兴业落户、获荣誉称号落户、民族更正、集体户立户、征地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等业务下放由区县(市)公安机关受理审批;将夫妻投靠落非农业户、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非农业户、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非农业户、性别更正、离婚回原籍落非农业户、区县(市)内农业户口迁移等业务下放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审批。

  根据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长沙市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各级公安机关户口受理审批业务下放50%以上。将户口受理审批权限下放到基层派出所,长沙在国内是首创。

  城区流动人口居住证1个工作日内办结

  缩短户口办理审批时限。各级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受理的无需上报上级机关审批的户口业务,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结;户口业务需审核审批的,派出所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县级公安机关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或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市公安局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户口业务审批办理时限提速50%以上。

  缩短流动人口居住证办证时间。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到居住地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或派出所)提交申请,长沙城区及县(市)城关辖区申请人在登记信息1个工作日后到所属派出所领取居住证;农村派出所辖区申请人在登记信息3个工作日后到指定的公安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计划外新生儿直接到公安机关登记上户

  实行新生儿“三级上户”制度。贯彻“出生必须登记”原则,所有3周岁以内新生儿登记户口只需提交与户口业务相关的材料,公安派出所不得附加任何其他行政管理条件;凡新生儿均可在其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派出所以其他行政管理等理由拒绝上户的,如计划外新生儿,上级公安机关予以督促办理,经督办仍未上户的,由区县(市)或市级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直接批准上户。

  户籍证明可按需办理

  派出所随到随办户籍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居民因各种需要要求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由本人或监护人携带身份证到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由户政窗口民警查询相关信息系统并当场开具相应证明,取消原有调查及审批程序。这是长沙另一项在国内率先实行的便民利民措施。

  城区公安分局受理出国境申请增至13类

  拓宽城区公安分局出国境证件受理范围。2014年8月1日前,城区公安分局仅能受理护照、港澳个人游、赴台旅游3类申请。8月1日起,将城区公安分局受理的出国境申请范围由3类增加到13类,包括护照,赴港澳旅游、探亲、商务、逗留、定居及其他申请,赴台湾旅游、探亲、居留、经贸交流、定居及其他申请。

  签发大陆居民赴台湾探亲多次签注。在原有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探亲一次签注的基础上,为符合条件的大陆居民,依据其入台许可有效期限,办理1年、2年、3年有效多次往返探亲签注。

  警方提醒:市民如还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咨询投诉电话(出入境业务:82587623 82587653;身份证业务:82587545;户口业务:88665249),相关工作人员将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长沙警方详解便民利民新措施:

  户口

  计划外新生儿可直接上户

  下放户口受理审批权限,“三投靠”直接到派出所办理落户。

  户口业务需审核审批的,派出所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城区及县(市)城关派出所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农村派出所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贯彻新生儿“出生必须登记”原则,计划外新生儿可直接到公安机关登记上户。

  户籍证明可按需办理

  派出所随到随办户籍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取消原有调查及审批程序。

  护照

  可去城区公安分局办理

  8月1日起,城区公安分局受理出国境申请范围由3类增加到护照等13类。

  签发大陆居民赴台湾探亲1年、2年、3年有效多次签注。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颜家文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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