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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法律援助中心助弱者维权 4年为受援人挽回损失1.39亿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沙兆华 编辑:王娉娉 2014-08-21 08: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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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0日讯(通讯员 崔明 记者 沙兆华)“真的谢谢你们!我一外地务工人员,通过你们免费法律援助,想不到1个月之内,解决了拖欠3年的工资。”近日,家住涟源市杨市镇的王某拉着宁乡县唯楚法律服务所律师王启才的手激动地说。

  2011年6月,王某在宁乡县花明楼镇杨某(化名)所承包的工地打工,杨某拖欠王某5160元工资,经多次催讨,一直未支付。今年6月,宁乡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王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后,第一时间联系王某,并启动农民工法律援助程序。王启才律师多方联系取证,使问题很快得到解决。

  2010年初,宁乡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落实完善法律援助接访、受理、审查、指派、办理、结案、归案各流程43项;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执行标准提高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至3倍;简化法律援助受理程序,实行一站式服务;对农民工、企业困难职工和零就业家庭,降低援助门槛、缩短审核期限、优先办理援助;对农民工、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五保户、低保户等困难群众发放法律援助卡,免予经济状况审查等。为方便申请,该局还在全县20个社区新组建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了法律援助网上申请、网上审查、网上审批一条龙服务,缩短了审批时间,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作用,形成了“申请不出社区,咨询不出家门”的便民利民格局。

  2010年1月至今,宁乡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2000多件,解答法律咨询7000多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9亿元。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沙兆华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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