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1日讯(记者 朱章安 徐德荣 通讯员 王朝顺 肖泳文)“签约医生成了我老伴的健康守护人,以后老伴有专门的医生照顾了。”近日,衡阳市石鼓区松木乡建新村的刘和平老人,与村卫生室签订服务协议后,喜极而泣。刘和平的老伴患有心脏病、高血压,需经常送医院看病,但儿子常年在外务工,家中没有青壮年。这次与村卫生室签订服务协议后,刘和平心头的忧愁解除了。
石鼓区从今年4月开始,在全区推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服务协议由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与农户共同签订,实行包户负责制。村民不需支付费用,签约后便可享受协议规定的服务。乡村医生服务包括为农村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诊疗费用按新农合政策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执行,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特殊重点人群,提供上门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遇到疑难重症或条件受限,协助村民转诊等。
石鼓区卫生局局长何一流介绍,医生每签订一户服务一户,只要群众评价满意,均给予奖励,以调动乡村医生积极性。同时,建立区卫生局、乡镇政府和村支两委共同监管工作模式,与乡卫生院签订目标责任状,纳入全年目标管理考核,按考核情况兑现补助、奖优罚劣。这些措施促使乡村医生由“等患者上门”向“深入村民家庭”转变,由“请我服务”向“要我服务”转变,由“告知服务”向“预约服务”转变。目前,全区农村居民已签订服务协议1万多户,计5.3万多人,签约率达93.29%。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朱章安 徐德荣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