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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出台新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曾力力 胡珈玮 编辑:王津 实习编辑 杨眉 2014-08-22 08:32:44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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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1日讯 长沙如突发地质灾害,紧要关头,政府、部门该干什么?市民又从何获得可靠信息?长沙市政府办公厅今天发布“新版”《长沙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09年4月15日印发的《长沙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发放“防灾明白卡”
  
  在地质灾害应急中,由国土资源部门联合气象部门向公众发布预警,分为四级(可能性小)、三级(可能性较大)、二级(可能性大)和一级(可能性很大)四个等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此前,相关部门年初会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标明本行政区域内的主要灾害点分布及其威胁对象、范围和重点防范期,制定具体有效的防治措施。
  
  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地质灾害的巡查,设置警示标志,制定排险防治措施,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防灾明白卡”发放到危险区和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手中。
  
  情况危急可强制疏散
  
  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该做什么?
  
  事发地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做两方面的工作:上报信息的同时,将险情通报给灾害点防灾责任人、监测人、群众;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撤离路线,根据情况组织群众开展疏散转移、自救互救。情况危急的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
  
  根据抢险救灾实际需要,市指挥部可提出动用社会力量方案并报市应急委批准后实施。动员的范围包括:紧急调用社会专业人士,如工程技术人员、医务人员、驾驶人员、通信人员等;紧急征用个体、企业单位的物资设备,如房屋、交通工具、医疗器械、工程机械、生活用具等;发动单位、群众捐物捐款,支援灾区;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记者 曾力力 实习生 胡珈玮
  
    
  级别潜在经济损失因灾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
  
  一般(小型,Ⅳ级)500万元以下3人以下100万元以下
  
  较大(中型,Ⅲ级)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3人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重大(大型,Ⅱ级)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10人以上、30人以下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特别重大(特大型,Ⅰ级)1亿元以上30人以上1000万元以上
  
  注:“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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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力力 胡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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