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2日讯(杨卫星 刘湘涛 贺威)近日,涟源市出台《涟源市文学艺术扶持奖励办法》,以挖掘和培养文艺人才,推动文艺出精品、出力作,繁荣文学艺术事业,增强“软实力”。
该办法规定,对以政府名义举办专场展览、演示演艺活动的文艺家和有潜力的文艺作者脱产学习,给予适当资助;对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的文艺专集,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以及在地方政府与国家级、省级专业协会联合举办的竞赛、展览、展示、征文等活动中获奖的文学艺术作品,获得省、娄底市文学艺术奖的作品给予奖励;对在全国权威文艺赛事中获奖或入选的作品给予重奖;对在国家级权威刊物上发表的文艺作品给予加倍奖励;对加入中国文联直属各文艺协会的,给予一定奖励。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杨卫星 刘湘涛 贺威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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