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2日讯 新修订的《湘潭市见义勇为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日前颁布实施。见义勇为事迹特别突出、有特殊贡献的个人,将可获5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奖励。
今后,在湘潭,见义勇为的个人都将获适当奖励,标准不超过每人5000元。其中,事迹特别突出,有特殊贡献,引起中央、省市媒体关注,经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审定、市长批准,可授予市政府特别奖,奖励5万元至15万元不等。■记者 刘晓波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刘晓波
编辑:胡弋
本报8月22日讯 新修订的《湘潭市见义勇为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日前颁布实施。见义勇为事迹特别突出、有特殊贡献的个人,将可获5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奖励。
今后,在湘潭,见义勇为的个人都将获适当奖励,标准不超过每人5000元。其中,事迹特别突出,有特殊贡献,引起中央、省市媒体关注,经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审定、市长批准,可授予市政府特别奖,奖励5万元至15万元不等。■记者 刘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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