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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一包工头拖欠工资11.49万元被逮捕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炬 杨群 唐正军 编辑:刘飞越 2014-08-27 09: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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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刘炬 通讯员 杨群 唐正军)昨日,常德市汉寿县沧港镇的黄书明和他的19位工友领到了被拖欠2年的11万多元工资,工程承建单位怀化市建筑工程公司派人来常为他们先行支付了这笔工资款。

  2013年10月18日,黄书明等20名员工到常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反映在由怀化市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常德市“鸿运名苑”7号楼工程中,项目经理王大青拖欠他们11.49万元工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立案调查,认定怀化市建筑工程公司及王大青应付黄书明等20名民工工资11.49万元。

  2013年12月3日和12月6日,常德市人社局依法向怀化市建筑工程公司和王大青本人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及王大青7日内支付工资,但对方一直没有支付。2013年12月20日,常德市人社局将此案移送给常德市公安局。今年8月19日,常德市公安局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王大青,并将此案移交常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目前常德市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有13起,这是首例提起公诉的案件,其他的欠薪案被移送公安机关后不久犯罪嫌疑人就结清了欠款。为了让农民工尽快领到工资,常德市人社局和常德市公安局合力联手,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多次与承建单位沟通,督促其先行支付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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