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8日讯(记者 李勇 通讯员 赵婵娟)最近,当宁乡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向林浩(化名)宣布不起诉决定时,他舒了一口气。一年前,林浩因玩网络游戏缺钱,伙同他人抢劫,可能面临一年以下监狱生活。但检察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到他是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一年。这一年里,林浩真心悔改,没再犯案,经受住了考验。
近年来,宁乡县检察院创新青少年检察维权工作,“护”花更“育”花。他们切实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将感化、教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工作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点,专门成立了以女检察官为主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职办案组”,以女性特有的细腻和亲切,回应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表现出的畏罪、恐惧或冷漠等问题。他们还注重家庭、学校、司法三位一体保护,与县职业中专、宁乡一中等6家重点学校签订加强预防犯罪协作联系的意见,开展以“小手拉大手”预防犯罪主题活动19次,给孩子传递正能量。2012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审查逮捕案件60件114人,其中批准逮捕61人、不批准逮捕53人。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勇 赵婵娟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