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8日讯(记者 唐爱平)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省发改委、省新闻出版局核定了我省2014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今天,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公布2014年秋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应严格执行核定的价格,不得超出《通知》规定的用书目录、版别自行定价。
《通知》指出,此次公布的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与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湘教发[2014]34号)下发的教辅材料目录相对应。各地应严格执行,不得超出本通知规定的用书目录、版别自行定价。
《通知》明确,此次公布的价格为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最高指导价,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当地选用教辅材料零售价格,但不得高于省核定的最高指导价。
《通知》指出,《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湘教发[2014]34号)中,未经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核价的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各地选订范围,不得进入学校进行销售并收取费用。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唐爱平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