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捷萍)昨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我省近日正式出台《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湘设立总部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总部企业可享受用地、金融、财税等方面的优惠支持政策。这是我省首个鼓励跨国公司在湘设立总部企业的指导性文件。
“引进总部企业,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有利于提升我省招商引资水平,促进我省承接产业转移向更高层次发展,打造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出台的政策措施对总部企业认定条件作了界定,经认定后的地区总部,可享受用地、金融、财税等方面的优惠支持政策。经认定的总部企业项目,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地区总部按有关规定可适当放宽对境内再投资、境外放款的管理;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对总部企业厂房建设、技改研发等给予支持;对地区总部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家属,在居留和出入境、落户、薪酬、医疗、保险、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捷化服务。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捷萍
编辑: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