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获批国家级院士工作站奖30万
本报讯(记者 陈焕明 通讯员 盛泽顺)记者近日从长沙高新区了解到,该区首次设立院士工作站建站奖,新获批国家级院士工作站,一次性奖励30万元;新获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励标准由2万元提高到10万元。
据了解,高新区院士及博士后工作站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奖励对象,必须是在高新区已注册纳税的企业及其引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该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院士工作站建站奖、院士工作站科研项目奖、博士后站建站奖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科技创新奖。新获批省级和市级院士工作站,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企业与院士及其团队合作的项目获得国家、省及市资助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不重复奖励。新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一次性奖励5万元,晋级补差;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完成中期考核后一次性奖励5万元项目启动费;在站期间原则上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的培训经费奖励;在站期间获得国家、省及市项目资助的,予以50%的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出站后继续留在高新区企业工作,并与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一次性奖励5万元安家费和5万元科研启动费。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陈焕明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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