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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监督多次“吃螃蟹”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小华 编辑:刘飞越 2014-09-12 11: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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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周小华 

  为了替老百姓看好政府的“钱袋子”,2013年11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全国省级人大常委会首次作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决定,此举在全国具有开创性意义。

  “湖南人大财政预算监督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9月9日,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朱新民这样告诉记者。朱新民从1998年开始在省人大财经委工作,亲历湖南人大财政预算监督多次“吃螃蟹”之举。

  据朱新民回忆,早在2005年,省人大常委会就督促省政府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5月26日,湖南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提交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在省人大常委会极力推动下,两天后,《湖南日报》等媒体公开了这份审计报告。这是湖南首次向社会公开审计工作报告,在全国省市中也属于首创,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甚至有媒体用“审计波涌,三湘惊雷”来形容这场“审计风暴”。

  此后,2006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力度再次加码,在公开审计报告的基础上,还向社会公开审计整改报告的全文,“审计风暴”走向常态。2011年8月,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同年11月24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乡镇企业局等14个省直部门负责人一一登台,向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汇报关于审计整改情况。2013年11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15个部门关于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将这一做法写入《决定》,成为制度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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