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6日讯(记者 于振宇 通讯员 陈苹 田效金)易燃彩钢板搭建库房、缺少消火栓、防火间距被占用……今天下午,长沙县公安消防部门对辖区内一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临时仓储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责令其限期整改。
据了解,该仓储场所由湖南省尚一投资有限公司在今年4月份临时搭建,占地面积约有2万多平方米,该公司在搭建后出租给31户经营户,用作存储汽车、电脑配件等,以及汽车维修保养等用途。今年8月25日,长沙县消防大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时,发现该仓库火灾隐患严重,将其立案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责令其于明年2月份整改完毕。
记者今天跟随消防监督人员首先来到一家储存汽车配件的仓库,发现里面只配备了部分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火灾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排烟系统等基本的消防设施无一配备。“没有基础的防火灭火设备,发生火灾后,起不到任何的扑救初期火灾的作用”,消防监督员表示。
更让人头疼的是,现场经营户的消防安全意识十分匮乏,各个经营户的仓库物品摆放凌乱,仓库内防火分区不符合规定要求,有的仓库连灭火器都没有配备,更有部分经营户烟不离手。当问及为何不配备消防设施时,经营户不以为然:“怎么那么巧会起火。”
消防监督人员发现,仓库旁不到6米处搭建了钢结构的住房。“按规定,库房之间要有一定的空间作为防火间距,是不能被占用的。”消防监督人员介绍说,一旦库房发生火情,很可能“火烧连营”,还会给消防官兵的扑救带来难度。
尚一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表示,将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时销案。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于振宇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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