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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期盼市民的理解和支持——记者体验城管执法记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谢璐 陈永刚 编辑:王娉娉 2014-09-17 08: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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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麓区城管执法队员对占道经营户进行劝解。

  天心区城管执法队员正在对违反规定的市民进行处罚。

  本报记者 谢璐 陈永刚

  9月15日上午10点30分,记者跟随长沙市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坡子街中队指导员杨林、队员杨志武,带着执法文书、执法记录仪等,走上繁华的黄兴路步行街,开始了当天的第二轮执法巡查。

  “步行街位于城市最中心的繁华地段,店铺经营时间长,因此我们中队的上班时间也相应延长。”杨林边走边告诉记者,中队实行两班倒,早班从上午8点到下午5点,晚班从下午4点到凌晨1点,只有吃饭时轮流吃饭,吃完饭又立即上岗。

  由于是周一,街上人流较少,街面整体看上去干净、整洁,偶尔可见几个垃圾袋、几张卫生纸躺在街面,在阳光下明晃晃的很刺眼。身着协管员制服的记者觉得自己责无旁贷,于是走上前去一一拾起,扔进垃圾桶里。

  来到中心广场,一个摆着竹篮卖鞋底、发卡等杂货的老奶奶,看到我们过来马上开始收拾东西,杨林半威严半和善地请她离开。“在步行街有些摆摊的是上了年纪的老娭毑,对她们不能太强硬,否则碰了摔了不得了。”杨林说,“她们很多是一个人在家无聊才出来摆摊打发时间,有时候碰上我们还会家长里短地倒苦水,我们只好仔细地听、耐心地劝。”记者瞬间发现:当好一名城管也不容易,还得具备心理咨询师、家庭矛盾调解员的本事。

  过了中心广场,十几米外,一名男子将烟头随手扔在地上,走进了旁边的服装店。杨林一个箭步冲上去,我们紧随其后,追进店里,将这名男子请出店外。

  杨林向这名尚有些迷茫的男子出示了自己的执法证件:“先生,您刚才往地上扔了一个烟头,全过程已经被我们摄录下来,根据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乱扔垃圾者责令当场改正,并处以50元罚款;不配合也不改正的,处以最高罚款200元。”

  男子瞬间反应过来,但有些不甘心:“这边没有垃圾桶呀,我要扔到哪里呢?”

  杨志武示意男子:“先生,请看您身后10米的距离,那里就有一个垃圾桶,步行街上垃圾桶还是很多的,也设立了许多‘乱扔乱吐,罚款两百’的宣传牌。再说,不乱扔垃圾是一个公民最基本的道德素质。”

  围观的行人越来越多,男子不好意思了,掏出了50元罚款。杨志武认真地填写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与罚款收据,请这名男子签字留存。

  之后的巡查,我们又制止了几名发传单与小广告的推销人员,告知了一家正在装修的店铺必须设置围挡。

  一圈巡查下来用时1个多小时,记者感觉微微有些腿酸,杨林却说这已经是最为轻松的巡查了,节假日期间人流量要大几倍,工作量也要翻几倍。“当城管不怕辛苦,就怕市民不理解、不支持。我们希望通过自身的规范文明执法,让更多的老百姓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谢璐 陈永刚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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