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单身男子戴某租住在板塘铺的铁前村。当年11月,他与李某恋爱了,李某带着孩子和戴某住到了一起。最初,两个人的关系还可以,不料在今年1月份两人起了纷争。
戴某认为两人在一起的时候,李某总是频繁地接听手机,引起他的不满,他对李某产生了不信任感,于是两人开始分居。但分开几个月后,两人又住到了一起。
可才过了一个多月,两人又吵得不可开交。李某认为双方性格不合,便向戴某提出分手。戴某觉得在恋爱期间,李某花了他万余元钱应该退还,还威胁她如果不还,就把不雅照发到网上去。李某开始害怕起来,便选择了报警。
板塘社区接到派出所委托后,立即组织调解。考虑到李某没有工作,更无经济来源,还独自带一小孩,社区工作人员反复做戴某的工作,劝他放弃要李某还钱的念头,并告诉他在网上发布他人不雅照是侵权行为。
经过两天耐心细致地沟通,戴某终于答应不要李某还钱,保证删除不雅照,并把李某的私人物品、证件无条件归还,以后不再骚扰。双方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各自签名盖章,至此,这起由爱生恨的纠纷得以成功调解。
来源:湘潭在线
作者:马青松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