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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提高失独家庭扶助金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曾力力 胡珈玮 刘一帆 编辑:杨洁 2014-09-22 09: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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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1日讯 长沙对残疾独生子女高中阶段实行免费教育;女方年满49岁以上(含49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长沙市政府日前下发《关于深入推进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实施意见》,于9月22日起实行。

  除了提高扶助标准,对女方年满49岁以上的家庭,独生子女出现死亡的当年,还一次性给予10000元慰问金。

  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和65岁以上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每年免费安排一次体格检查。各区县(市)指定1-2个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开辟就医“绿色通道”,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便利的就医条件。

  对残疾独生子女高中阶段实行免费教育,人社部门优先为其实施创业就业培训,积极促进就业。为残疾独生子女优先安排医疗康复项目,优先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对特殊困难家庭合法收养的子女、存续的孙子女,就读期间由教育部门列为贫困生生活补助对象。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且年龄在60岁以上的特殊困难家庭对象,由当地政府按自愿、就地、就近原则,安置在敬老院或福利中心生活;年龄在60岁以上有一定生活来源的特殊困难家庭中失能或部分失能对象,可自愿申请轮候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记者 曾力力 实习生 胡珈玮 刘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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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扶助政策

  ●建立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制度。

  ●落实养老保险缴费来源。由财政代缴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优先安排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或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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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力力 胡珈玮 刘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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