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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破坏选举案二审宣判

来源:三湘都市报 编辑:刘飞越 2014-09-26 09: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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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5日,省高院对衡阳市委原常委、纪委书记肖斌玩忽职守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对被告人肖斌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一审判决。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肖斌作为换届选举纪律监督的直接责任人,在衡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及会议结束后,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衡阳破坏选举案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一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省高院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衡阳破坏选举案一审宣判后,68名被告人中有11名被告人提出上诉。省高院和岳阳、邵阳、郴州、娄底等四市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目前11案均已审结。二审法院依法对11名上诉人中的10人维持原判,1人因二审认定其有立功情节予以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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