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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金盆圩乡一村民替妻子已故前夫还贷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跃兵 王惠珍 刘剑波 编辑:刘飞越 2014-10-14 10: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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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跃兵 通讯员 王惠珍 刘剑波

  近日,新田县金盆圩乡新民村村民欧高伍,迫不及待地走进乡信用社营业厅刚打开的大门,把1万元现金小心翼翼放到柜台上,请工作人员清点。他是来为他人还贷的。

  事情得从2002年说起。当时为发展生产,金盆圩乡李进村村民李铸福在乡信用社贷款5000元。2003年,李铸福意外身亡,留下两个孩子,一个10岁女儿、一个6岁儿子。后来,李铸福的妻子单国金改嫁给欧高伍。

  去年底,欧高伍偶然得知妻子的前夫在乡信用社还有一笔贷款没还,本金加上利息,已有1万元。作为与前夫的共同债务,单国金与其子女有偿还义务。得知情况,欧高伍产生了替他们还清这笔贷款的想法。但亲友一致反对:“儿子是别人的,钱也是别人欠的,关你什么事?”可欧高伍不这样认为,他说:“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哪能不讲诚信呢?现在我与单国金是两口子了,我要把这笔钱还了,不能再拖了。”

  欧高伍并不富裕,平时种几亩水田、打点小工维持一家人生计,1万元对他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他把家里的钱、能收到的工钱凑起来,只有5000元,于是向亲友借。亲友得知他是给妻子的前夫还贷,连连给他吃“闭门羹”。欧高伍不气馁,向自己打工的建筑工地包工头借了2000元,又向工友们借了3000元,凑齐了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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