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3日讯 “学校不能公布学生考试排名,也不能以此奖罚教师、学生。”长沙市教育局今天发布《长沙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方案规定,学校如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随意增减课时或违规补课;下达升学指标,并以此奖罚教师、学生;违规单独组织招生考试或使用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公办学校教师到复读学校兼课;在职教师对本校学生有偿家教、家养或有偿补课;乱收费,有以上行为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同时具有两项者,不得评为合格。
公众可登录“长沙市教育信息网”提意见,也可发送电子邮件至: dangdang6868@sina.com,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
■记者 贺卫玲 实习生 房玉瓴 杨帆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贺卫玲
编辑: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