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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8个县(市、区)整体推进农村环境治理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伟锋 编辑:高芹 2014-10-15 08: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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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4日讯(记者 李伟锋 通讯员 彭勇辉)记者从今天在常德津市召开的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现场会获悉,我省去年启动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以来,已有28个县(市、区)通过竞争纳入省里支持的“笼子”。其中自治州8个县市区全部被纳入,是全省14个市州中唯一全境整体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地级区域。

  去年,我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由以往的整村连片推进转为整县推进。整治重点包括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等方面。要求精心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优先治理集镇和中心村的生活污水、统一转运处理生活垃圾、科学划定禁养区,鼓励引导发展生态农业,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当年有长沙县、攸县、韶山市、北塔区、君山区、津市市、武陵源区、安仁县、冷水江市、吉首市10个县(市区)获得省里支持。

  今年,通过竞争立项,娄星区、南县、零陵区、永兴县、安乡县、岳阳县、靖州县、珠晖区,以及自治州的其余7个县,东江湖周边的资兴、桂东、汝城,共计18个县(市、区)获得省里支持。另外,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范围内的农村也被纳入。

  省环保厅厅长刘尧臣介绍,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的农村,有具体的考核指标:农户参与率90%以上、垃圾分类减量75%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以上、农户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力争用2至3年的时间,使纳入支持的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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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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