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鹏洋)“功率因数为0.99,电能质量合格。”昨日,市能源执法支队联合宁乡县能源执法大队在宁乡县开展节能综合监察工作,由节能监督人员和能效检测技术员进行现场监察。据悉,此次节能综合监察工作将分批对全市22家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现场监察,不合格的单位将限期整改。
据了解,本次节能监察坚持现场监察与书面监察相结合,资料核查与能效检测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现场听取情况汇报,核对相关资料,检测主要能耗设备,能效检测工作由市能源执法支队委托能源利用检测专业机构实施,最终监察结果最迟将在明年1月初公示。
“综合评定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出具《节能监察报告》和《节能监测报告》。”市能源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向绍忠介绍,对监察得分不合格的单位还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逾期整改未完成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胡鹏洋
编辑: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