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炬 通讯员 田育才 王雪峰) 昨日,张家界市关于《“张家界葛根粉”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和《“张家界大鲵”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经该市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这标志着张家界葛根粉和大鲵农产品的地理标志保护商品首次拥有自己的统一标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地理标志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将得到进一步的合法保护。
据了解,目前,张家界市葛根生产基地面积达100万亩,产鲜葛20万吨,葛根精深加工产品达2.3万吨,整个产业总产值达到10亿元;大鲵养殖规模近40万尾,全市大鲵龙头企业资产过1000万的有8家,其中5000万以上的有3家,过亿元的有2家。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炬
编辑:邓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