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数字化城管信息采集员邹金正在对“牛皮癣”进行拍照上传。 范远志 摄
你了解长沙城管吗?
针对市民热议的10个城管话题,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在新华网湖南频道做出回答,内容如下:
1.城管部门到底能为市民提供哪些服务?
城管部门是一个泛称,就长沙市而言,通常指环卫部门、市政部门、园林部门、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市、区、街道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部门(如市、区城管执法局和街道城管办等)。
城市管理工作是地方政府实施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对长沙市城市管理工作有明确的定义,“本条例所指城市管理,是指为满足广大市民生活和工作需要,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城市公共设施和道路交通、市容环卫、环境保护、园林绿化等公共事务、秩序进行管理的活动”。
从《条例》对城市管理的定义上我们可以看出,城管部门为市民提供的是市容环卫、市政设施、园林绿化、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和相应的公共秩序。
2.能为我们解决哪些实际问题?
为市民办实事、解难题是长沙城管部门一贯坚持的理念和不懈的追求。就目前而言,城管部门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着力开展工作:一是切实做好城市管理日常维护,保障城市功能运行。如环卫清扫、垃圾清运、河道清理、设施维护、道路维护、下水疏浚、园林修剪等;
二是积极改善城区环境品质,满足市民群众需要。如开放式社区物业服务工作、社区公园建设、过街天桥(通道)建设、社区提质改造、景观亮化建设、城区增绿和桥梁立体绿化等;
三是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提升城区环境品质。如目前实施的最严城管执法,以往开展的百万大拆违、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城乡接合部环境整治等工作。可以说,整洁靓丽的市容环境、提升城区环境品质、不断完善城市功能,都是城管部门为市民群众提供的服务和解决的问题。
3.作为城管执法队员,您觉得被公众误解最大的地方在哪儿?如果有机会解释,会怎么说?
公众对城管工作的误解,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管执法属于社会管理的新生事物,全国没有统一的主管机构,部分地方城管没有正式机构和正式编制,群众认为城管执法机关不“正规”;二是城管执法属于地方管理事务,没有全国性的专门法律法规,受限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各地市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选择上有所不同,导致各地城管执法部门职能、职权不一致,法律依据五花八门,群众不理解;三是部分地方城管执法内部管理不规范,招录人员来源广泛,素质参差不齐,经费保障不一致,导致在执法理念、方式、标准上也存在不一致的问题,出现了“以罚代养”、“以罚创收”等违规现象,群众不认可;四是个别地方不顾群众切身利益,执法队伍被随意使用现象严重,越权执法、违法执法各种违法违规现象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五是个别不文明执法及暴力执法事件,在社会上形成“城管执法不公、城管暴力执法”的惯性思维,继而引起群众对城管执法不认同、不支持、不参与、不自觉,使得城管执法在正常履行职责时屡屡遭受责难和挑剔。
十余年来,长沙市结合实际,大刀阔斧改革城管机制体制,不断加强城管法规建设,坚持严格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注重加强队伍建设、转变执法理念、改变执法方式和规范执法行为,实现了长沙城市管理法制化、队伍管理正规化。
同时,城管执法队伍扎实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解决了城市管理中一大批老大难问题,使各种城市管理违法违章现象得到明显遏制,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始终保持在一个较高水平,以实实在在的作为和成效赢得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好评,市城管执法局也因此获得各类荣誉十余项。
2010年,全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论坛和现场会在长沙市召开,会后,中国行政法学会城市管理执法专业委员会致函长沙,称“长沙城管行政执法是全国的一面旗帜”。据近年来民意测验显示,长沙市民群众的满意度由过去的67%上升到了90%以上。
4.长沙首支女子城管执法队已经成立,请问她们的执法优势在哪儿?
长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星沙中队女子特勤组成立于2014年2月底,由8名女子执法队员组成,均是通过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和长沙县人社局面向全省统一公开招考进行录用的。其中5名队员具有法学专业背景,3名是硕士研究生毕业。
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和队列训练后,今年4月正式开展柔性执法工作。女子特勤组的工作职能包括“大手牵小手”、“慰问空巢老人”志愿活动,大型行动中的劝导、取证、暂扣单开具工作,市民课堂宣讲活动,城市中心区守点和巡查、规范商业区的流动摊贩、劝阻主干道的店外经营和违章广告活动,对市民乱扔拉圾的行为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养成文明习惯等柔性执法活动。
女子特勤组大部分成员的法学专业背景使其在日常执法工作过程中,更加注重依法依规、文明执法。同时,在执法方式上,我们利用女性细腻、耐心和善于沟通的特点,作为执法队员具有个性优势,侧重开展柔性执法和微笑执法,以柔性争取群众理解、以微笑化解执法矛盾,巩固星沙城管的文明形象。
从成立至今,女子特勤组已经开展参与执法200余次,宣讲活动10次,发放各类宣传物质2000多份,接待各类当事人186次,做群众思想工作68次,星沙大街小巷都留下了她们辛苦付出的身影。
5.城管执法部门的罚没物是怎样处理的,比如收缴的水果去哪儿了?
就长沙而言,城管部门所执行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中没有涉及没收物品的处罚规定,因此,长沙城管部门没有罚没物品。
《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和其他物品直至该案件处理完毕。”依据《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规定,对当事人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长沙城管部门有权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和其他物品。
长沙城管部门对执法人员行使暂扣权有严格的程序和规定,凡暂扣物品的,必须当场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暂扣单据,当事人在接受处罚完毕后可凭单据领回暂扣物品。对于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城管部门将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交由指定拍卖公司进行拍卖。拍卖所得财物抵缴罚款。
另外,由于鲜活物品不耐保存,在执法实践中,我市城管部门一般情况下不会对鲜活物品进行查封和扣押。
6.作为一名普通市民,应如何向城管部门反映诉求?
长沙市城管执法局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切实保障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在措施上:一是实行政府信息公开,除政府网站公开外,全市各级城管部门都建立了政务公开栏,对管理、执法工作情况进行适时公开;二是设立全市投诉服务热线12319,24小时受理市民群众投诉、建议;三是定期开展城管工作调研,下到各区、街道听取基层对城管工作的意见和反馈;四是聘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知名人士为城管形象监督员,对城管工作进行实时监督;五是组织开展“局长热线”、“你说话吧”、“城管进社区”等活动,积极加强与市民群众的互动,听取市民群众对城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方面有投诉和意见建议,可以通过拨打12319服务热线、88665110投诉举报电话及发短信至长沙数字城管短信平台106291000,或向市、区、街道城管部门信访的方式进行反映和投诉,还可以通过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转达相关意见和建议。
7.长沙市城管执法局在城管执法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来破解执法难题?
十余年来,长沙市城管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探索解决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其中代表性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引入司法强制整治违法违章行为,解决行政执法处罚不到位的问题。为整治人行道上机动车乱停乱放、规范门前三包、拆违、拆广告等违章行为,我们争取了法院等部门的支持,引入司法强制措施,对不自觉接受处罚的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大大提高了违章处罚到位率。
例如芙蓉区城管执法大队针对在行政执法强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成立了城管巡回法庭,主要职责是审查执行涉及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非诉讼行政案件,有力保障了行政处罚案件的执结率,有效震慑违法当事人,减少了行政执法部门与执法相对人的矛盾,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是实行疏堵结合规范管理,解决流动摊担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流动摊担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考虑到流动摊担经营业主主要是下岗职工和入城农民工为了维持生计进行摆摊设点,从2008年开始,我们在教育处罚的基础上积极进行疏堵结合,在不影响交通安全和居民生活的基础上,在全市开辟了疏导规范点,引导流动摊担入市经营、规范经营,并按照“三有、四不、五统一”的要求,明确街道、社区安排专人进行管理。
到目前为止,全市已设立84个疏导规范点,较好地解决了摊担乱摆的问题。
三是明确街道(乡镇)为拆违、控违第一责任人,有效解决违法建设控制不到位的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2009年2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拆迁工作的意见》,和2010年96号文件《长沙市城区范围内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在严格落实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工作责任方面,各区政府都明确了街道、乡镇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对辖区的控违拆违工作负总责,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
各区将控违拆违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和再明确,将规划、国土、城管和街道几个主要部门的职责职能以及详细工作流程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对公安、建设、工商、国土、信访、卫生、监察等相关部门参与整治工作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形成了控违拆违工作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为确保职能到位和责任落实、各区都出台了一些责任追究措施,特别是岳麓区政府制定了专门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个别控违责任落实不到位、新增违法建设整治不力的街道(乡、镇),启动行政问责机制,有力促进了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意识。
四是实行联合执法,解决渣土扬尘污染查处不到位的问题。渣土扬尘污染是一个涉及到多个执法部门的违法违章行为。我们主动协调联系,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协同。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建设部13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市建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联合制定颁布了《关于开展对全市城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活动专项整治的通告》,进一步加大了对全市渣土运输违章行为特别是无牌无证车辆的执法力度和处罚额度。从公安交警、运政、征稽等执法部门分别抽调了专门力量,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实行联合办公、联合执法和联动处罚,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8.如果大学生要进入城管执法部门工作,最好学哪些相关专业?
首先,城管执法部门是实施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部门,主要职能是执行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对城市公共设施和道路交通、市容环卫、环境保护、园林绿化等公共事务、秩序进行管理。作为一名城管执法人员,必须掌握较强的法律知识和公共管理知识;其次,城管执法部门面对基层一线进行执法,在执法工作中需要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在日常工作中劝导违章、宣传政策、制作文书报告,也需要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对想进入城管执法部门工作的大学生,可以有针对性的加强对公共管理、法律方面专业知识的掌握,锻炼逻辑思维、语言文字表达等综合能力。
9.长沙人有吃夜宵的习惯,请问长沙市的夜市是如何管理的?
《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区人民政府根据辖区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在不影响消防安全、道路通行和居民生活的前提下,可以划定临时设摊经营的区域,报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做好辖区内临时设摊经营区域的管理工作。各相关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临时设摊经营区域的具体管理工作。在临时设摊区域内的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经营时间、地点等管理规定,保持场地清洁。”
根据此规定,长沙市城管执法局积极推行夜市疏导措施,按照“主次干道严禁,其它道路严控,背街小巷、社区限量、有序”的原则和三有(有防污措施、有垃圾收集装置、有专人负责卫生)、四不(不影响市容、不阻碍交通、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扰民)、五统一(统一经营地点、统一经营时间、统一经营范围、统一经营设施、统一标识标牌)的要求,在全市设立夜市规范场所,集中规范夜市和流动摊担,逐步实现对夜市的疏堵规范管理。
自2009年以来,长沙针对低收入群体及长沙本地实际,在全市设立夜市摊担疏导点84个,按照“三有四不五统一”的原则,积极引导流动摊担和夜市规范经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低收入群体和部分摊点的经营需要。
10.长沙市城管执法局在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方面有哪些举措?
第一,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夯实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基础。
加强法制建设。制定实施了《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长沙市扬尘污染治理办法》等法规和规章,制定汇编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法律资料汇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法律适用操作指南》和《<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解读》相关书籍,为城管行政执法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制学习和文明执法培训,实时做好依法行政指导和督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和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工作。
严格队伍管理。制定实施了《城管综合执法责任追究规定》《关于实行执法办案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五条禁令》等一系列制度纪律,逐步健全《全市城管行政执法队伍全员绩效考核办法》,将文明执法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之一予以明确,强化对全市城管行政执法干部的考核与管理。
专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执法工作的通知》(长城管政发〔2011〕57号),要求全体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做到“六个必须”、“四个严禁”,即必须依法、依规和依程序执法,必须两人以上(含两人)同行,并敬礼、亮证,必须着装整齐,保持良好形象;必须语言文明规范,必须做到教育劝导为主、处罚为辅;必须公正、公平执法;严禁酒后执法,严禁语言粗野,严禁使用手推、脚踢等粗鲁动作,严禁追赶违章当事人。同时,为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严格落实省、市政府的要求,对城管执法队员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了具体规定;加强应急管理,对各重大活动、重要节会,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严肃监督查办。构建了市城管执法局机关、直属大队、督查中队三级文明执法监督网络,市局纪检监察室、执法监督处负责各类涉及不文明执法投诉、信访问题的处置,直属大队定期组织开展文明执法暗访调查,切实掌握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执法的真实情况,各区大队督查中队根据制度纪律规定,每天上路巡查,及时发现、纠正各类违纪违规执法的倾向和苗头,重点查办各类违规违纪及不文明执法行为,加强防微杜渐,严格队伍管理。建立与社会各界人士的信息互通平台,通过走访评议代表、民主监督员、服务对象、社区居民,召开座谈会、恳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加强内外部监督合力,确保全市城管执法队伍的文明执法、依法执法。
第二,改进工作方式,努力强化文明执法、依法执法意识。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强化文明执法理念、提高城管执法水平的有效载体,以“改进工作作风”为主线,在全市城管执法队伍中开展“为民务实转作风,牵连办事树形象”活动,把作风建设与“强化服务解难题”“整肃作风明纪律”结合起来,与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提高城管执法工作满意度结合起来,与巩固文明城市成果、“建设人民满意城管”结合起来,切实增强了城管执法干部的廉洁从政、文明执法意识。
着力做好常态管控。全面落实“定点、定人、定时、定责”的网格化管理制度,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执法原则,突出主次干道、商业要道等重要地段的常态巡逻执法,积极教育和纠正流动摊担、店外经营、人行道违章停车、乱牵乱挂、乱吐乱扔乱倒等违法违章行为,通过“及时发现、及时宣传、及时劝导”的方式,积极实现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的统一。
努力转变执法方式。在专项整治工作上,进一步注重源头控制和疏导结合,对违章早夜市、违法建设、违章户外广告、渣土扬尘污染、人行道违章停车等违规违章现象做到全面早发现、早教育、早制止、早整改。在早夜市管理上,全市规范设置早夜市规范经营点84个,通过疏导结合的方式合理解决部分流动摊点的经验生计问题。在各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中,邀请执法相对人参加,通过座谈和面对面沟通,让他们了解城管行政法规政策,继而支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十余年来,全市在实施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中,在拆除违法建设、拆除违法户外广告等专项整治,都没有因执法引发较大事件,执法整治工作得到平稳推进。
第三,推进为民服务,积极深化文明执法、依法执法成效。
去年以来,市城管执法局以群众工作为核心,以转变执法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干群关系为基础,以切实优化和改善城管工作的外部工作环境为目标,在执法队伍中大力开展“学习雷锋式城管干部李特为”和“文明创建立新功,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活动,各城管执法大队抓住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入户恳谈和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三个重点,积极开展入户走访、恳谈、大接访、扶贫帮困、柔性执法等各项工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有效增强了执法干部文明执法、为民服务意识,树立了城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如:芙蓉区大队五里牌中队11名执法干部与常青树敬老院孤寡结成帮扶对子、天心区大队联合水滴义工募集小学生图书1800余本为湘潭花石南下小学捐建“小桔灯书屋”、岳麓区大队志愿者赴安化县大桥乡大桥小学开展爱心助学、督查大队到火车站打扫卫生及主动为旅客提供咨询服务、广告大队集体组织开展“保护母亲河”垃圾清理等活动,展现了城管人的爱心和社会责任感。
开福区大队立足执法工作从工作上的实事和身边的小事做起,渣土中队将活动与日常管理执法工作、道德讲堂、党员进社区、一推行四公开工作相结合,设施中队挖掘学习先进典型、着力营造“爱岗敬业、热情服务、比学赶超、执法为民”工作氛围,餐厨中队提升餐厨垃圾执法服务水平,加强餐厨工作宣传及为餐饮单位解决实际问题等做法,将教育活动与执法工作紧密融合,实现了工作水平的提升。
雨花区大队高桥中队开展“道德讲堂进社区”活动,在各个社区循环开讲“长沙城管人的一天”的先进事迹,高新区大队开展了“法律法规进村”活动,走访村街宣传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在营造和谐城管执法氛围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完)
来源:新华网湖南频道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