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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统一处置有害垃圾 垃圾可兑换生活用品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永刚 编辑:王津 2014-11-02 0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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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日讯(记者 陈永刚 通讯员 鞠文霞 袁惠)10月29日中午,长沙县泉塘街道星港社区的两位娭毑罗运华和方珍,将自己收集的30粒废弃电池送到社区回收站,从社区干部手中换回了6粒新电池。这是长沙县实行有毒有害垃圾有偿分类回收以来常见的一幕。

  废旧电池内含有大量重金属及电解质溶液,如果随意丢弃,腐败的电池会破坏水源、侵蚀土地,一节一号电池散发的有毒物质能使一平方米的土地失去使用价值;废弃衣物直接填埋,浪费大量再生资源和土地,焚烧又对空气造成污染;散落在房前屋后的废弃玻璃制品,不仅无法降解,还为生产、生活带来了安全隐患。

  “垃圾其实是放错地方的资源”,长沙县生态办负责人介绍,今年来,长沙县拨出专款,推出了有毒有害垃圾“统一收集、统一运营、统一处置”的举措,探索出一条两型环保之路。该县在每个镇街环保合作社都设立了有毒有害垃圾集中收集点,引进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每天巡回对32个集中收集点存放的废玻璃、废灯管、废电池、废旧纺织品进行有偿回收。星港社区开展 “5粒废旧电池换一粒新电池”活动试点,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积极性,目前已回收废旧电池5000多粒;星沙街道将居民分类上缴的垃圾换算成积分,积分可兑换生活用品和抵做物业费,目前已集中回收处置垃圾近30吨。

  截至9月底,长沙县已回收废弃玻璃900吨、废旧电池6万多粒、废旧衣物近200吨,送交有资质的公司统一处置,有效解决了垃圾“无序填埋、残留隐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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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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