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罗善芝)俗话说,买卖不成仁义在,但宁乡县3名男子却不是这样做生意的——因为谈买卖不成,他们竟然纠集在一起半夜去盗窃,失败后又实施抢劫。记者昨日获悉,经宁乡县检察院起诉,这3名男子均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3年11月,家住宁乡从事废品生意的汤某等人,得知某建材厂有废旧设备和电缆线出手,于是上门洽谈,但双方因价格分歧太大,生意最后没谈成。汤某见生意不成,竟产生了盗窃的念头。不久,汤某纠集李某、江某二人半夜爬墙进入该建材厂盗窃,但因电缆线太粗,所带工具无法剪断,当晚没有盗窃成功。半个月后,3人准备了绳子、液化剪等作案工具预谋抢劫。不久,三人采取墙上打洞的方式侵入建材厂,威胁、捆绑保安,抢得电缆线共计400多斤。得手后,三人将所抢电缆线销赃得款人民币1万余元。
今年1月,汤某等3人被抓获归案。经鉴定,被抢的电缆线价值2.4万元。检察机关认为,汤某等3人使用暴力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建议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检察官也提醒企业加强安保人员的教育培训,使每个保安既有防范意识,又有防范技能;同时,废旧设备等应及时处理,必要时加装防盗设施,切勿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一旦被盗被抢,应迅速报警并保护好现场。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广军 罗善芝
编辑: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