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8日讯(记者 李伟锋 胡信松)记者今天从省委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获悉,我省经济体制改革领域的11项改革任务均已次第展开,尤其是行政审批、国资国企、投资体制、财税金融等改革取得实质性效果,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着力下好简政放权“先手棋”。截至目前,国务院下放的27项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衔接落实,省本级取消60项、向市州下放76项。阳光审批、网上审批成为行政审批新常态。今年1月,长沙、郴州先于全国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行政效能提高70%以上;随着改革“红利”释放,引发全省创业热潮,今年前10个月,全省新登记各类企业8万多户,新增企业数量创历史新高。
深化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改革。出台了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研究制定出监管企业深化改革试点方案。湘钢“三供一业”(供电、供水、供气、物业)进入实质分离程序。依托长丰集团试点,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改革,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员工持股,大力推动产权多元化。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大力放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今年8月,湖南在全国率先出台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医疗、教育等10大公共领域。省级层面首批发布了124个专门针对民间资本的重大项目;10月份,株洲市也发布了42个重大引资项目。长沙中低速磁悬浮轨道交通工程、株洲城市生活垃圾发电等项目率先试点公私合作(PPP)模式。
加大财税改革和金融创新。营改增范围稳步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逐步推开。鼓励发展村镇银行,今年新增村镇银行29家。沅陵县探索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在23个乡镇、499个村分别成立金融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推出林农小额循环贷款等3种林贷新模式,“绿色银行”资本盘活。(相关报道详见4版)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伟锋 胡信松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