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1日讯(记者 肖军 黄巍 通讯员 彭凤华 彭宏高)新晃兴隆镇长乐坪村的廖冬秀老人,今年92岁,无儿无女。邻村的张莲花担任廖冬秀“关爱员”,视老人如亲母,还把老人接到家中供养,现在“一家人”其乐融融。廖冬秀说:“感谢党和政府,让我有了一个温暖的家。”
县民政局局长刘绍忠介绍,目前,新晃已在全县296个村、13个社区成立了关爱中心,共为815名孤寡及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配备“关爱员”。
针对农村部分孤寡老人生活困难、又不愿意离家进敬老院的情况,新晃2012年决定,在全县所有村和社区成立关爱中心,对无赡养人、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年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在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心理健康、合法权益等方面,对他们进行特别照顾。县财政出资,以每人每年600元标准,聘请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的乡邻,担任孤寡老人“关爱员”,为老人提供“一对一”关爱。并明确规定,“关爱员”每天看望老人一次,关爱中心每月派人探望一次。
2013年,新晃将关爱对象扩大到孤少、孤残、孤病人员以及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在为每位关爱对象配备一名“关爱员”的同时,还配备一名干部结对帮扶。根据工作量多少,按4个不同档次为“关爱员”发放补贴。并建立网上关爱信息平台,及时反映和监督关爱工作动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关爱工作。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肖军 黄巍 彭凤华 彭宏高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