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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千多元工资拖欠了近一年 包工头发包方互相推诿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谢春年 编辑:杨洁 2014-11-23 09: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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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333来电显示:我自2013年3月13日起在黄土岭金汇国际项目做事,做的是150元一天的计时工,一直做到当年的12月15日。工程完工后,包工头游某说没钱发工资,后来我们请求有关部门出面调解,游某给我写了欠条,但今年又要到年底了,这笔钱还没拿到,请求媒体调查。罗先生

  罗先生告诉记者,150元一天的计时工是当初刚到工地时确定的,他做了多少天,包工头都记录了,所以这个事是千真万确的,要不然包工头游先生也不会写下欠条。罗先生给记者提供的欠条是这样写的:今欠到金汇国际消防班民工罗某某工资肆仟贰佰柒拾伍元整。欠款人:游某某。

  对于这张欠条,包工头游先生确认是真的。对于没有还款的原因,游先生认为是罗先生向包工包料的老板周先生讲了一些话,导致周先生没有将应给的工钱全部给他,罗先生否认了游先生这个说法。

  包工包料的周先生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自己是最大的受害者,当初在做工程时他与游先生有合同。尽管这个项目亏了,按合同付给游先生劳务分包合同款后,他还是多付了50万元给游先生。

  金汇国际项目甲方负责人黄先生也告诉记者,甲方都按规定付给工程承包方工程款,尽管去年底民工要工钱的事与甲方无关,但甲方还是参与了协调。黄先生确定包工包料的周先生除了支付合同规定的劳务分包合同款外,还多向游先生付了50万元。“有可能是一些民工虚报了工程量,也有可能是游某某管理不善,导致发不出民工工资。”黄先生说。

  对此,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认为,如果民工没有拿到应得的工资,包工头与其有资质的发包方要承担连带责任;有资质的发包方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然后再向包工头追索已付的劳务款项。如果民工多报工作日或工作量,数额较少的,应如数返还,如果数额巨大,就涉嫌构成欺诈,工程方可请求公安部门介入调查。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谢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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