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5日讯 11月24日,民政部公布长沙市雨花区等37个单位为第二批收养评估试点单位。我省成为全国第二批收养评估试点省份,雨花区民政局、望城区民政局成为试点单位,通过实践行动探索与完善儿童收养政策,建立收养评估制度。
民政部发布的《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孤儿54.9万人,其中集中供养孤儿9.4万人,社会散居孤儿45.5万人。2013年全国办理家庭收养登记24460件,其中内地居民收养登记21033件。
民政部此次公布的试点单位,是通过对收养评估制度的实践,探索建立收养评估制度。
作为全省仅有的两个试点单位,雨花区民政局和望城区民政局如何进行试点?望城区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试点通知刚刚下达,方案暂时还未出台。”试点工作可能将于2015年1月份之后展开,届时或引入第三方评估模式。
“第三方评估”指通过专业的科学指标体系,来加强评估结果的可信度。评估内容除收养人的收养动机、经济状况、学历学识、品德品行等指标外,还要对收养人抚养教育能力等众多因素进行调查评估,通过约见、面谈、家访、走访等方式,实践出更加完善的评估指标体系。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这种评估制定已经在江苏、合肥等城市试点,对被收养的孩子更加有益。■记者 李琪 实习生 吴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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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由民政局
全程审核资质
2013年5月14日,民政部、国家卫计委等多个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禁止私人收养弃婴,弃婴必须送到儿童福利机构。
收养人符合《收养法》收养条件,在民政局申请收养。首先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单位)出证,证实收养人年龄、婚姻状况、家庭成员、经济状况、何原因无子女、婴儿性别,是否同意收养人收养意见; 再需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相关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和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等。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琪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