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333来电显示:我外婆的房产最近面临拆迁,可是我大姨妈许某却一个人偷偷到拆迁办,与拆迁公司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领取了15万元的拆迁补偿款。我后来了解到,她向拆迁公司主张自己是唯一继承人,有权全部享受此笔拆迁款。拆迁公司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没有给予过多的身份审查核对,就把款项全部支付给了许某。我妈妈与她是亲姐妹,妈妈比外婆去世得早,但我还是想咨询,作为妈妈唯一的女儿,我有没有权利继承外婆的遗产?
易女士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回复:易女士有权继承其外婆的遗产。易女士的母亲先于外婆去世,易女士的法律地位不同于其大姨妈的情况,她是代位继承。《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又称间接继承。简单的理解就是,子女代替父母的地位去接受继承权益。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谢春年
编辑: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