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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将引进超级公交车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谢春年 编辑:邓瑶 2014-12-03 1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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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谢春年

  小区停车场地先满足业主需要

  网友“chenkui90”:现在很多小区的车库、车位,开发商只售不租,虽然有车位空置,但业主的车无处可停,造成矛盾。我看到有的城市规定小区车库、车位不允许只售不租,必须满足业主的停车需要。请问,长沙市有相关管理规定吗? 如果没有,请问如何解决这一矛盾?

  市住建委: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属于开发商独立建设的停车位,在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前提下,由开发商与业主进行约定;属于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或者小区物业公司对上述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地,应当经小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批准授权后才有权规划出租,但首先应当满足小区业主的需要。

  长沙将引进超级公交车

  网友“湖南丑石”:我经常到外地出差,看到一些先进的交通工具,如北京有一种三排轮子的超级公交车,长达18米,但很实用也很平稳。虽然有市民觉得它长、庞大会增加交通压力,其实从技术层面来说,18米长的公交车转弯半径和12米长的公交车转弯半径基本一致,宽度也一致,对道路的影响和目前长沙市的公交车基本一致。但这种车载客量更多,对缓解长沙交通压力会有一定帮助。请问,长沙会引进这种超级公交车吗?

  市交通运输局:目前,万家丽路正在修建BRT(快速公交),待建成后,BRT车辆将会使用这种18米长的铰链车作为公交车。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谢春年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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