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沈徽)为了招揽生意,一些网吧可能会拿别人的身份证帮那些没有身份证的人来上网,但是你可能不知道,这种行为很可能涉嫌违法,甚至会被拘留。12月1日凌晨,株洲市石峰区一家网吧服务员易某(女)就因此被警方拘留3天,她也成为了株洲市首例在网吧帮人乱刷身份证被拘留的人。
今年39岁的易某,2009年就开始做网吧服务员了,今年9月,她来到位于石峰区建设北路上的这家涉案网吧上班。12月1日凌晨3时多,一名男子来到网吧,要求开台机器上网。易某要顾客出示身份证,顾客表示没带身份证,但自己是老顾客而且很想上网,请易某帮帮忙。
易某于是从吧台找出一张身份证,刷了卡,为没带身份证的顾客开了机器,而这张身份证是十多天前一位女顾客遗落在网吧的。该顾客用别人的身份证从凌晨3时上到了上午9时多,在此期间石峰公安分局的民警到网吧进行了巡查。
石峰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大队长陈亮介绍,巡查时发现登记上网的是年轻女子,但坐在机器上的却是个男子,他们马上发现了不对劲。当时,服务员易某已经下班回家了,之后警方找到她进行了调查、取证。
警方认为,易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7条,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将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于是对易某处以拘留3天的处罚。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邓艳红 沈徽
编辑:邓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