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6日讯(记者 黎欣刚)昨日,长沙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成员会议,就加大案件查办协调力度,顺利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长沙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钟钢,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衡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绍纯出席会议。
根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的市委议事机构清理工作方案,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合并为“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市纪委(市监察局)。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长沙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试行)》、《中共长沙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协调办案办法(试行)》、《中共长沙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案件线索管理制度(试行)》。按照起草说明,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被界定为“代表市委协调处理重大腐败案件和反腐败重大问题的议事协调机构”。
李军指出,当前的反腐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的认识,这既是落实上级精神的内在要求,也是增强反腐合力的重要手段,是破解现有问题的有效举措。要严格落实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有关要求,案件线索必须集中统一管理、办案必须密切协调配合,信息必须及时沟通反馈,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互助,形成精干、快捷、高效的反腐败协调运行体系;要切实保障工作责任落实,通过加强督办指导、严格责任追究,增强反腐败协调工作效果,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钟钢要求,协调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要全面践行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纪查办案件、依规依程序开展工作。同时,各单位之间要做到信息共享、案情共商,加强沟通、配合和协调,形成高效、精准的反腐败工作合力。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黎欣刚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