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9日讯 从2015年1月开始,长沙市教育局将组织各区、县(市)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交叉检查工作。学校安全检查采用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抽查学校的方式进行。对每个区、县(市)要随机抽查1至2个乡镇(街道),共检查3所学校。每次检查的学校原则上涵盖公、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含辖区内市直学校和子弟学校)。被检查区、县(市)教育局不得安排任何人员陪同检查。检查人员进入学校开展安全工作督查,统一佩戴由市教育局、市校园及周边综治办印制的长沙市学校安全督查证。■记者 贺卫玲 实习生 何亮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贺卫玲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