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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动手开挖架空层 业主:别人不违规才怪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永亮 编辑:邓瑶 2014-12-20 09: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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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过铁护栏,可以看到架空层内的鱼池已初具雏形。

  记者 李永亮 摄

  地点:株洲市芦淞区枫溪苑小区

  事件:芦淞区城乡建设局局长陈新明违规开挖高层电梯房的架空层。

  本报12月19日讯 “建设局长带头违规开挖架空层,别人不违规才怪!”日前,有市民举报称,株洲市芦淞区枫溪苑小区内,一在职局长私自违规开挖架空层。而三湘都市报记者调查核实,开挖者确为芦淞区城乡建设局局长陈新明。

  【调查】

  违规挖坑只为建养鱼池

  今日,记者就此来到了枫溪苑小区。枫溪苑位于株洲市芦淞区建设南路延伸段,为芦淞区政府的公务员小区。市民举报的违规地点在26栋,该栋为高层电梯房。一楼电梯口旁的一间架空层内堆满黄土、木板等建材。透过关闭的铁护栏,可以看到架空层内挖出了一个大坑。目测该坑有2米多深,长、宽约4米。

  架空层内已无工人作业。“被举报后,停工了。”一名业主介绍,开挖人是一名在职的建设局局长,姓陈,“陈局长宣称自己取得了架空层的产权,所以在此改建一个养鱼池。”架空层下是地基,起着稳固整栋建筑的作用。从建筑安全角度考虑,地基是不允许挖一丝一毫的。

  记者在现场一直没有见到当事人陈局长。

  【回应】

  架空层不存在产权一说

  经多方核查,陈局长为株洲市芦淞区城乡建设局局长陈新明。小区物业一名姓肖的负责人说,本月10日,接到业主举报后,物业公司已向陈下发了停工通知书。但对于此事的更多情况,她表示自己不好说。

  随后,记者来到芦淞区城乡建设局,但没有见到陈新明。该局办公室苏姓主任说,陈在外开会,“这是他的个人行为,与单位无关。”记者希望其提供陈新明的联系方式,遭到了婉拒。

  而株洲市规划局一名工作人员说,架空层没有合法产权,不能予以售卖。因此陈新明持有架空层产权一说不存在。目前,当地相关部门已介入此事调查。■记者 李永亮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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